7-4.1薪資
意義 |
企業在僱用關係中給予員工的報酬(Reward)。 |
內容 |
1.本薪(底薪): (1)定義:員工依職務等級所支領的薪資,屬於固定給付,除晉升或年資調整外,少有變動。 (2)種類: A.年功給付:依學經歷、工作年資決定薪資。 B.職能給付:依承擔的責任度、困難度、複雜度、危險度決定薪資。 C.職務給付:依工作能力、表現與貢獻度決定薪資。 |
2.津貼(加給): (1)定義:在本薪之外,依員工的特殊工作情況,另外給予的補貼性酬勞。 (2)種類:專業津貼、職務津貼、夜間津貼、危險津貼、交通津貼、誤餐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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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獎金: (1)定義:為激勵員工表現,額外給付的報酬。 (2)種類:全勤獎金、銷售獎金、考績獎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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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定 原則 |
1.公平原則:依工作難易、責任輕重,給付不同的薪資,即同工同酬。 2.安定原則:滿足員工基本生活所需,以安定工作情緒及工作意願。 3.合理原則:薪資標準不能低於法定基本工資或同業水準。 4.激勵原則:具激勵性的薪資制度,才能激勵員工潛能,提高工作效率。 5.經濟原則:須視企業的營運成本與利潤,不宜造成企業過重的負擔。 6.簡單原則:設計薪資制度的結構和計算方式,應簡單、易懂。 7.控制原則:員工表現好壞,立即顯現在報酬。 8.彈性原則:薪資制度能配合經濟環境、物價指數的變化,而適度調整。 9.重要性原則:依貢獻程度大小,給付不同的薪資。 10.稀缺性原則:依工作具備資格的可替代性,給付不同的薪資。 11.複雜性原則:依工作複雜、繁瑣、勞動量,給付不同的薪資。 |
影響 因素 |
1.內在因素: (1)職務權責:職務高、權責大者,薪資高。 (2)工作時間:工作時間不確定或夜班者,薪資高。 (3)工作技能:接受訓練或技術高者,薪資較高。 (4)危險性:工作環境或工作性質危險性較大者,薪資較高。 |
2.外在因素: (1)同業環境:考量同業水準,避免同業或員工的反彈。 (2)勞力供應:勞動需求大者,薪資較高。 (3)工會力量:工會力量大者,薪資較高。 (4)物價指數:物價水準高的地區,薪資較高。 (5)法令規定:有最低薪資保障者,薪資較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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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類 |
1.計時制: (1)意義:以工作時間為計算基礎。 (2)公式:E=R×T
(E薪資,R單位薪資,T工作時間) (3)適用:強調品質的工作或小公司。 (4)優點: A.計算簡便,容易了解。 B.員工收入穩定有保障,工作情緒較高。 C.員工可專心工作,提高工作品質與效率。 (5)缺點: A.產品的單位成本難以確定。 B.報酬與工作效率不一致時,有失公允,缺乏激勵作用。 C.為維持工作效率須增設監督人員,增加企業成本。 |
2.計件制: (1)意義:以員工產能為計算基礎。 (2)公式:E=R×N
(E薪資,R單位薪資,N工作數量) (3)適用: A.工作性質重複,不便採用計時計算的工作。 B.需要激勵,以提高生產速度和數量的工作。 C.工作過程不易監督,或分散於廠外的工作。 (4)優點: A.產品的單位成本容易計算。 B.按工作成果支付報酬,具公平性與激勵性,可提高工作效率。 C.可減少監督人員的數量,降低人事費用。 (5)缺點: A.員工為求績效,可能會偷工減料而影響產品品質。 B.員工為增加收入,常過度工作而忽略身體健康。 C.企業對工資支出較難進行預估作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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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年資制: (1)意義:以員工服務年資為計算依據,隨年資增加而提高薪資。 (2)適用:簡單、固定化、不易分辨表現優劣的工作,如:公家機關、行政類的員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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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績效制: (1)意義:以員工的工作成果績效為計算依據。 (2)適用:強調質量並重的工作,如:保險業務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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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分紅制: (1)意義:企業年終結算有盈餘時,從中提撥一定比例為紅利分配給員工,為輔助性的薪資制度。 (2)適用:強調員工激勵效果或論功行賞的企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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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任務制: (1)意義:在一定期間內完成任務,即支付一定金額。 (2)適用:專案性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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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獎工制:又稱為獎金制 (1)意義:員工的表現超出公司制定的標準時,除基本薪資外,另提供獎金以茲鼓勵,屬於輔助性的薪資制度。 (2)適用:適合用於需激勵的工作,如:推銷人員。 |
7-4.2獎工制度
1.泰勒差別工資制度(Taylor Differential Piece-Rate
System): E=R1×N (R1未達標準工資,N產品數量) E=R2×N (R2優於標準工資) |
2.甘特工作與獎金薪資制(Gantt
Task and Bonus Wage System): E=R×T (未達標準) E=R×S×(1+P) (優於標準) |
3.霍賽獎工制(Hakey Premium System): E=R×T (未達標準) E=R×T+R×(S-T)×P (優於標準) |
4.歐文獎工制(Rowan Premium System): E=R×T (未達標準) E=R×T×[1+(S-T)/S] (優於標準) |
5.艾默生效率獎金制(Emerson Efficiency
Wage System): E=R×T (工作效率在67%以下) E=R×T×(1+P) (工作效率在67%~100%) E=R×S+0.2×R×T (工作效率在100%以上) E:工資,R:每小時工資,T:實際工作時間,S:標準工作時間,P:獎金率 |
7-4.3動機理論:應用在薪資管理
7-4.3.1需求層次理論(Maslow's Hierarchy Of Needs):1943年,馬斯洛(Abraham Maslow)提出
7-4.3.2雙因子理論(Two Factor Theory):1959年,赫茲伯格(Fredrick Herzberg)提出,係對會計、工程人員(白領階層)做調查。又稱激勵保健理論(Motivator-Hygiene Theory),亦稱雙因子激勵理論。
維生因子 |
偏重於物質層面。 1.薪資福利 2.工作條件:時間、加班、安全衛生環境。 3.人際關係 4.升遷 |
激勵因子 |
偏重於心理層面。 1.工作本身 2.被認同、被重用、被讚美。 |
7-4.4福利
意義 |
企業在薪資、獎金之外,提供的補助與設施。 |
目的 |
1.照顧員工生活,補足薪資的不足。 2.吸引優秀人才。 3.降低員工流動率。 4.改善勞資關係。 |
內容 |
1.經濟性福利:提供薪資外的財務補助,降低員工財務壓力,如:團體保險、婚喪補助、生育補助、退休金、子女獎學金。 2.娛樂性福利:提供休閒娛樂活動,增進員工生活品質,如:旅遊、運動會、社交文藝活動。 3.設施性福利:提供生活所需的服務措施,增進員工生活的方便性,如:員工餐廳、福利社、交通車、托兒所、宿舍及醫療服務。 4.教育性福利:提供進修及再教育的服務,提升員工的知識與能力,如:補助在職進修、設置圖書室。 |
原則 |
1.需要原則:以員工最迫切需要的部分優先實施,以免浪費人力及財力,如:勞保、健保、生育補助。 2.生活原則:應先處理員工食、衣、住、行、育、樂等生活所需,以安定員工生活,如:交通費、伙食費、員工宿舍。 3.經濟原則:企業舉辦經濟實用的福利措施,如:以圖書室代替圖書館。 4.平等原則:福利計畫要能照顧到全體員工.如:員工餐廳、員工旅遊。 5.求新求變:為滿足員工的好奇及提高參與性、舉辦活動時不宜制式化,如:訓練場地由公司內部改到渡假山莊。 6.配合原則:應配合企業本身的規模與條件,並參考同業的做法。 7.回饋原則:福利措施是企業長期性投資,若不具有回饋效益時就應檢討改善,避免形成浪費,如:員工流動率是否降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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